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执法文书档案整理项目,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文书档案整理项目
二、项目需求:约6000件历年文书档案整理、文书档案扫描数字化档案整理、专项审核、数字化加工。
三、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入场后半年内完成项目)
四、项目费用
项目控制价为含税27万元人民币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网络安全运维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且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内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需提供证明。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同时,在广州市设有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五)具备档案局资质备案,需提供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寄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19楼(请在快递单上注明“执法文书档案整理项目”,联系人:沈小姐,联系电话:85503933)。
(二)提交资料(需寄送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封面、目录(格式自定)
2.报名申请表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广州市固定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
5.报价明细表。
6.投标文件
7.响应一览表。
8.如有获得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奖项等相关材料请一并提交。
9.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不进行现场招标答疑会。
七、采购结果
采购人通过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采购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八、本说明的最终解释权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1.报名申请表.docx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