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
流水号:
Z2020041500047
标题:
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业务咨询类别:
提取
提交时间:
2020-04-15 12:59:31
内容描述:
我在佛山按揭有套房,公积金是广州的,我想提供公积金要提供什么资料呢?
回复时间:
2020-04-16 17:05:59
回复内容:

您好!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

一、申请条件

20191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和201911日前已提交但未通过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

二、申请时间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或拍卖房)的,在购房贷款发放后、结清前即可提出申请。

三、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优先办理,没有办理提取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四、申请材料

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一手楼未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可提供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

2.借(贷)款合同(原件1份)

3.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原件1份)

注:(1)购买广州市以外一手楼的需提供购房发票;

2)二手楼提供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3)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开发商印章。

4)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材料3所列凭证记载为准.

4.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5.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原件1份)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

7.户口簿(原件1份,住房为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

8.结婚证(原件1份,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时需提供)

9.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10.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五、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总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

六、事项说明

1.军人可提供军官证、港澳台人员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可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身份证明,提供的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职工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3.职工以按揭购买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申请该房产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广州市内住房提取信息无发生变更的可通过个人办事大厅、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网上提取申请(或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前往网点办理);广州市以外住房每次提取均需到网点办理,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单独前往网点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4.职工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1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提取人或产权人身份证件过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前台重新扫描上报,无需提供《提取变更申请表》。

5.以购买自住住房、租房自住、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不同条件提取的,每种提取需间隔半年及以上。

6.若职工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以原房产再次申请提取的,需符合申请时的提取政策规定,并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资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

七、提取业务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

请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gz.gov.cn)、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预约后再前往办理。

自3月27日起,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具体操作指引可详见我中心官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提取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5748038.html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