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进行审计分析,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审计项目
(二)项目范围:对公积金中心2015年10月-2018年8月间发放的约14900笔公积金贴息贷款进行审计分析,出具项目审计分析报告。
(三)项目内容:1.对中心2015-2018年间发放的约14900笔公积金贴息贷款进行逐笔审查和总体分析。2.检查并评价贷款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在办理贴息贷款业务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中心贴息贷款政策规定受理、审批及发放贴息贷款。3.系统在线审查业务承办机构办理贴息贷款业务资料的情况(部分贷后资料需要有关承办行补充上传)。4.贴息申请、审核、发放等流程是否照按政策规定执行。5.检查职工发生逾期情况下,是否按照现有政策进行贴息,核查逾期记录申报可能存在的问题。6.检查并评价中心在监督业务承办机构办理贴息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评估风险影响、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四)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
(五)付款方式:1.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受托机构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2.2018年底前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3.2019年2月底前,按要求出具项目审计分析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二、报价须知
(一)应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履约单位(以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自律委员会公告名单为准),已进入2016年广州市政府采购审计定点供应商名单。
(二)带队审计人员具有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事务所连续执业三年或以上。
(三)熟悉财政科技、财务会计政策,对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成交供应商需派出充足、合格的8名以上的人员进行项目审计,供应商应派出固定人员完成审计任务,保证其参与审计工作的连贯性,除因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外,原则上不作调整。
(五)供应商应对一切审计事项遵守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对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或公开。
(六)中标供应商应遵循内部审计准则开展审计业务,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全面反映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提供审计工作事项的底稿,及时补充完善审计报告中委托方所需反映的事项。
(七)供应商应亲自完成审计工作,不得转委托他人。
(八)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报价方式为报总价,请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计费标准一次性报出总价。
(十)报价人的投标报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审计费用和市内交通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以及税费。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需寄送纸质报价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2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寄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1楼,蔡建辉(85503860,请在快递单上注明“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审计项目”)。
(三)提交资料
1.报价申请表(附件1)。
2.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简介、合伙人及从业人员情况。
四、采购结果
采购人通过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后,采购人与供应商进一步协商实施方案细节。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1.报价申请表;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