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水号:
- Z2025031700002
- 标题:
- 广州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
- 业务咨询类别:
- 贷款
- 提交时间:
- 2025-03-17 09:04:43
- 内容描述:
- 我的住房公积金是在广州缴纳的,计划在广西梧州买房,咨询过梧州当地可以使用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在梧州买房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全额取出,是线上提取还是需要到线下办理,如果房屋共有权人之前已经在梧州当地提取,我的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全额提取,谢谢!
- 回复时间:
- 2025-03-17 17:05:19
- 回复内容:
您好!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
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以下指南: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76.html
操作指引链接: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5748038.html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