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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Z2024122900001
标题:
公积金提取
业务咨询类别:
提取
提交时间:
2024-12-29 08:38:53
内容描述:
我在中山市买的一手房(组合贷,均未还清)是否可以每月提取,每个月将提取金额自动转到我银行卡,如可以,怎么个流程。
回复时间:
2024-12-30 15:25:07
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购房不能办理按月还贷。如符合条件,可办理非按月还贷,每三个月提取一次。

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

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76.html

操作指引链接: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5748038.html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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