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水号:
- Z2024122900001
- 标题:
- 公积金提取
- 业务咨询类别:
- 提取
- 提交时间:
- 2024-12-29 08:38:53
- 内容描述:
- 我在中山市买的一手房(组合贷,均未还清)是否可以每月提取,每个月将提取金额自动转到我银行卡,如可以,怎么个流程。
- 回复时间:
- 2024-12-30 15:25:07
- 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购房不能办理按月还贷。如符合条件,可办理非按月还贷,每三个月提取一次。
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
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76.html
操作指引链接: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5748038.html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