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水号:
- Z2024081000002
- 标题:
- 提取
- 业务咨询类别:
- 提取
- 提交时间:
- 2024-08-10 06:17:24
- 内容描述:
- 在东莞购房,广州公积金可以按照每月还贷提取吗
- 回复时间:
- 2024-08-12 17:44:21
- 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购房不可办理按月冲还贷提取。
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
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提取成功后自行偿还贷款。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76.html
操作指引链接: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5748038.html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