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水号:
- Z2024070900026
- 标题:
- 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
- 业务咨询类别:
- 提取
- 提交时间:
- 2024-07-09 18:46:44
- 内容描述:
- 对于异地公积金缴存在广州办理公积金贷款非冲还贷版,后续公积金迁移至广州缴存后能否提取公积金余额还贷(月冲/年冲/提取余额)?
- 回复时间:
- 2024-07-10 17:45:57
- 回复内容:
您好!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
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配偶或其他产权人以该套房屋正在办理按月还贷提取的,您转入本市后可办理按月还贷提取共同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配偶或其他产权人没有在本市以该套房屋办理按月还贷提取的,则您转入本市后,按非按月还贷提取条件办理。
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以下指南: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63.html
操作指引链接: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7767285.html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76.html
操作指引链接: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5748038.html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