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水号:
- Z2024070100036
- 标题:
- 变更商业贷款的期限后,是否可以按变更后商业贷款重新办理公积金提取?
- 业务咨询类别:
- 提取
- 提交时间:
- 2024-07-01 17:27:58
- 内容描述:
- 原商业贷款为等额本息,已申请从公积金账户每月自动提取还款。商业贷款的剩余还款期限准备申请缩减,还款方式仍为等额本息,商业贷款的剩余还款期限缩减后,每月还款金额增加了,从公积金账户每月自动提取还款金额是否可以按新的还款金额申请?如何操作?
- 回复时间:
- 2024-07-02 17:02:59
- 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利息按照贷款月数以及基准利率估算,仅用于公积金可提取额度计算,实际偿还利息以贷款银行计算为准。对核定的贷款利息有异议的,可提供还款清单预约至柜台修改贷款利息及可提取额度。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