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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Z2024060400013
标题:
公积金组合贷
业务咨询类别:
贷款
提交时间:
2024-06-04 10:39:24
内容描述:
广州新政后,名下一套挂出去,商贷可以首付算首套按15%,请问公积金贷款呢?是同时调整吗?如果不调整,就会变成按15%只能纯商贷。
回复时间:
2024-06-05 16:01:45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5月28日市政府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和政策解读,执行首付比例以及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的主体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在调整范围。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更多贷款信息详请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748060.html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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