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水号:
- Z2021080900014
- 标题:
- 企业要换银行账户缴存公积金
- 业务咨询类别:
- 缴存
- 提交时间:
- 2021-08-09 10:51:04
- 内容描述:
- 你好! 1、我们企业要个银行账户缴存公积金,请问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有数据证书,可以在网上办理吗?如可以,请提供网上办理路径,谢谢! 2、我们要变更联系人,要怎么办理?
- 回复时间:
- 2021-08-10 16:55:15
- 回复内容:
您好!
一、 委托付款信息(包括付款单位名称、付款银行名称、付款账号)变更的,需先将原委托扣款登记注销,再重新办理新委托扣款登记。
委托付款注销
单位需变更委托付款账户信息或取消委托扣款方式,将原来委托的银行账户信息注销的,可办理委托付款注销业务。
(1)办理方式及流程:经办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委托扣款注销(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2)办理材料:
① 《委托扣款注销表(单位版)》(原件1份);
②《委托扣款协议(单位)》(一式两联,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
③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3)注意事项:原在银行签约登记的,办理注销原委扣信息前,单位需持原委托付款协议先到原付款账户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扣款协议授权终止业务,再持原协议及上述办理材料①③前往中心直属网点办理委托扣款注销。
(4)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http://gjj.gz.gov.cn/ywwd/zxjbwd/index.html
委托扣款签订
申请条件:单位可通过委托付款方式进行汇、补缴的资金划拨,办理委托付款登记后,汇、补缴时不再需要提供支票、转账/划款回单等付款票据。单位需先办理委托扣款登记,才可以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办理汇、补缴业务。单位选择定期托收的,将每月自动扣款办理汇缴业务,无需再前往网点或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办理。
全市十八家银行的账户均可作为委托付款账户,分别为:1.建设银行 2.工商银行 3.中国银行 4.农业银行 5.交通银行 6.中信银行 7.广州农商银行 8.广州银行 9.光大银行 10.民生银行11.招商银行 12.平安银行 13.浦发银行 14.兴业银行 15.广发银行 16.华夏银行17.邮政储蓄银行18.创兴银行。
委托扣款登记
(1)办理方式及流程:经办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委托扣款登记(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2)办理材料:
①《委托扣款信息登记表》(原件1份);
②《委托扣款协议(单位)》(一式两联,委托类型为付款授权);
③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注:①委托扣款协议签订成功后即时生效;
②单位当前汇缴年月比当前实际年月滞后两个月及以上的,不能办理定期托收。
(3)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
二、变更单位经办人的,如原经办人同时是数字证书授权人的,在变更单位经办人之前需提供数字证书密钥办理网上办事大厅取消授权业务。再变更单位经办人,变更成功后重新授权新经办。具体如下:
取消授权业务:
1.申请条件:
单位经办人已授权办理网上办事大厅业务,但已调岗或离职的需申请取消授权。
2.办理方式及流程:经办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1)数字证书介质(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申请表》(原件1份);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4.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变更登记
(一)申请条件: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前台办理:单位经办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信息变更(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变更单位经办人的(新增单位经办人的需新的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1)《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
(2)《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新增授权业务
1.申请条件: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已申领数字证书介质的缴存单位可申请新增数字证书授权业务。
2.办理方式及流程:经办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1)数字证书介质;
(2)《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申请表》(原件1份);
(3)《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服务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申请表》以及《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协议》网上下载地址链接:http://gjj.gz.gov.cn/xzzx/bgxz/dwwsbsdt/
4.注意事项:
①一个数字证书介质仅限一名单位经办人使用;
②单位没有已授权的单位经办人或已授权的单位经办人已全部取消授权的,则原《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服务协议》终止;再次办理授权时,需重新签订《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服务协议》。
5.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