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水号:
- Z2021040100043
- 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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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咨询类别:
- 贷款
- 提交时间:
- 2021-04-01 23:15:33
- 内容描述:
- 夫妻共同贷公积金购房,后面还款是怎么个划扣顺序,比如主贷人公积金账户不足以还某一期贷款,是否会跳转到从贷人公积金账户划扣?如果不会,要怎么解决
- 回复时间:
- 2021-04-02 14:54:08
- 回复内容:
您好!
办理了按月还贷的,按月还贷期间,可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扣划。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已足够还款的,不再扣划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