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水号:
- Z2021011600025
- 标题:
- 公积金贷款
- 业务咨询类别:
- 贷款
- 提交时间:
- 2021-01-16 22:51:28
- 内容描述:
- 公积金贷款申请前多久不能有提取记录?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能提取贷款前的余额来还部分借来的首付吗?
- 回复时间:
- 2021-01-20 17:46:44
- 回复内容:
您好!
一、按目前相关政策,有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但同时请留意: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款额度。附: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4.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1)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3)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
(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贷款业务,不涉及业务受理及审批细节,故无法具体指引。具体情况建议您到以下网点咨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所申请的贷款类型划分贷款办理机构。
(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应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出贷款申请:
1.所购房屋为位于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的一手房的纯公积金贷款。
2.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二)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或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1. 所购房屋地址为位于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的一手房的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2. 所购房屋地址为位于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的一手房的组合贷款。
(三)公积贷款承办银行有17家(排名不分先后)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州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
(四)受理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受理网点时间:
(1)天河网点、荔湾网点、黄埔网点、海珠网点、白云网点、南沙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增城网点、花都网点、番禺网点、从化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各受理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的营业时间为准。
(五)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地点:http://gjj.gz.gov.cn/ywwd/dkjgjbwd/
二、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房申请贷款时提取人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提取首付时,需先留存所购住房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若同一套住房有多个提取人,所有提取人账户余额加总满足留存额要求即可。提取时,可所有提取人一起在前台办理约定划分比例;提取人未能一同到场的,房产已明确产权比例的,按产权比例划分,房产未明确产权比例的,按提取人平均划分。
详情可查阅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