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一、为什么要办理最低缴存基数调整?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函〔2025〕30号)有关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500元。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延长〈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4号)第十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需同步调整。
二、哪些情况需要办理调整?
答:自2025年3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职工以及灵活就业缴存人个人缴存基数低于2500元的,均需办理调整。
三、单位如何办理最低缴存基数调整?
答:缴存单位可选择线上或前台办理。
1.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个人缴存额调整业务,调整人数较多可导入个人缴存额调整批量处理。
2.前台办理:单位经办人可携带以下材料预约到中心直属网点办理个人缴存额调整业务。
(1)情况说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住房公积金_年_月个人缴存额调整表》(原件,无需职工签名,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缴存额调整批处理文件》(原件,需提供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
四、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最低缴存基数调整?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缴存额调整业务。
五、办理最低缴存基数调整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2025年2月前(含2月)的缴存基数可按原基数办理缴存汇补缴。
2.自2025年3月1日起,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2500元。缴存基数低于2500元的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缴存人需及时调整最低缴存基数,否则2025年3月将无法正常办理汇(补)缴业务。
3.自2025年3月起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启封(含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下限也同步调整为2500元。
六、办理最低缴存基数调整有时间要求吗?
答: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自2025年3月1日调整,请各缴存单位及灵活就业缴存人尽快办理。
七、最低缴存基数上调后,在职职工月缴存额下限是多少?
答:在职职工最低缴存基数由2300元上调至2500元后,按5%最低缴存比例计算,单位和个人部分缴存额下限均为125元/人/月,分别较原标准增加10元/人/月,两部分合计月缴额下限为250元/月。
八、最低缴存基数上调后,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下限是多少?
答:灵活就业缴存人最低缴存比例为10%,最低缴存基数由2300元上调至2500元后,月缴存额下限为2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