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裁定受理广州市创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3)粤0111强清7号),并指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曾依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市创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市创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曾依晨;联系电话:38963282,18071549839;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10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