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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城市鹏翔商品房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7 11:01:2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3日裁定受理增城市鹏翔商品房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2)粤0118清申70号),并指定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唐健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增城市鹏翔商品房服务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增城市鹏翔商品房服务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曾利霞、崔炯;联系电话:13922331441、19924250713;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57层01、02单元)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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