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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天河分公司穗福贸易部破产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4 17:48:5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0日裁定受理广州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天河分公司穗福贸易部破产清算(案号:(2023)粤01破申130号),并指定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吴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天河分公司穗福贸易部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天河分公司穗福贸易部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钟美娜,张羽;联系电话:15918749671,13926000031;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民路222号之三天盈广场(东塔)5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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