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9日裁定受理西念德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1)桂01破申47号),并指定广西桂弘冠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黄俊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西念德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西念德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黄俊豪;联系电话:18249945737;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55号凤祥名居3、4、5号楼群楼2层广西桂弘冠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