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州皇威食品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杨海娇等3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4〕531号、638-639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日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4〕531号,杨海娇,64119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4〕638号,胡莆花,98093元;
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4〕639号,陈善良,745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