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2345/12329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 执法公告

关于向广州市益民劳动事务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1 11:26: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 告

广州市益民劳动事务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丘细娟等9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4〕581-589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1日

1、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4〕581号,丘细娟,1562元;

2、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4〕582号,李娥菊,2136元;

3、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4〕583号,刘遵亮,4861元;

4、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4〕584号,邓秀东,4496元;

5、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4〕585号,易爱文,2235元;

6、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4〕586号,陈志刚,3098元;

7、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4〕587号,王艳滨,1199元;

8、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4〕588号,史培英,1272元;

9、穗公积金中心增城核通字〔2024〕589号,何立飞,3841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