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东兰居尚品创意家居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冼六妹等20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50号-567号、〔2024〕980号、〔2024〕1943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7日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50号,冼六妹,12476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51号,李广,28452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52号,王培胜,18375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53号,杨兵兵,29610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54号,王正抄,13752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55号,游玉琴,3263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56号,李美华,5444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57号,梁丽俏,8892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58号,伍国华,12980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59号,文秋满,28237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60号,张华英,8923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61号,伍慧连,7951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62号,温建华,9296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63号,蔡春利,7302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64号,温建梅,17392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65号,丁小春,8689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66号,陈兆贤,26352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567号,唐金华,12031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980号,胡珊珊,10495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24〕1943号,唐大连,59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