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州织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刘思伟缴存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期间住房公积金24094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海珠责字〔2022〕686号《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海珠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