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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州辰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16:09:4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    告

广州辰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伍伟新缴存2019年9月至2019年10月期间住房公积金670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海珠催字〔2021〕498号《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海珠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如对本催告不服,你单位有权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仍不补缴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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