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公积金贷款成功放款半年以上,且没有未还逾期的,主借款人可通过移动端申请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或缩期业务。
二、操作指引
登录账户后,选择“贷款业务-部分提前还款或缩期申请”,进入业务界面。
1.仅办理部分提前还款的,在“提前还款金额(万元)”录入拟提前部分提前还款的金额,“是否缩期”选择“否”,勾选阅读知悉,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将在下个固定还款日进行扣款。
2.仅办理缩期业务的,“是否缩期”选择“是”,在“提前还款金额(万元)”录入0;在“缩期至(不含本期)(期)”录入缩期后剩余期数,勾选阅读知悉,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将在下个固定还款日按“变更后首次月还款金额”进行扣款。
3.借款人同时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和缩期业务的,在“提前还款金额(万元)”录入拟提前部分提前还款的金额,“是否缩期”选择“是”,在“缩期后贷款期数”录入缩期后剩余期数,勾选阅读知悉,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将在下个固定还款日进行扣款。
4.如因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缴存状态或缴存基数发生变化,导致系统判断的家庭月总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在办理业务时系统提示变更后的新月还款额超出家庭月总收入的50%时,可在业务界面上传最新缴存情况证明材料提交中心审核。
在“信息查询→贷款审批进度查询→变更记录查询”界面,可查看业务审批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固定还款日前后2天及固定还款日不可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和缩期业务。
2.可以单独申请部分提前还款或缩期,也可以两者同时申请。
3.部分提前还款申请通过后,当期扣款总金额为当期正常还款金额与部分提前还款金额之和,扣款顺序为先扣正常还款金额,再扣部分提前还款金额,请在下一个固定还款日前一天存足款项。
4.提前还款后的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总收入的50%,家庭月总收入为所有借款人、共同产权人和配偶在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当时的缴存基数之和。
5.由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扣款失败导致部分提前还款不成功的,需重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