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缴存人在广州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
操作步骤:
1.缴存人关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首页点击“登录”刷脸认证后进入办事界面。
2.人脸认证成功登录后页面中点击“查看全部”→“异地账户转入”→“新增申请”进入异地账户转入申请操作界面。
填写转出账户所在省、转出公积金账户及所在单位等信息(若转出中心实现信息共享,则选择后会自动回填账户信息到转出公积金账户及转出账户所在单位)。
填报后点击“提交”按钮;信息验证并提示“操作成功”,则异地账户转入业务申请成功。
注意事项:
1.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系统会提示“申请转入缴存人公积金账户需为缴存状态”。
2.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未满6个月,系统会提示“开户未满6个月”。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我市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未满足6个自然月正常汇缴,系统会提示“汇缴未满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