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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关于向广州市番禺金源时装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2-08 08:51:27
来源: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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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广州市番禺金源时装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陈慧芳缴存2008年5月至2014年5月住房公积金8482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番禺核通字〔2017〕1604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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