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州市海珠区天才宝贝儿童教育培训中心: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黄丽丽等2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海珠责字〔2018〕3号和4号《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你单位黄丽丽等2名职工办理补缴手续,补缴手续需到我中心海珠管理部办理。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7日
附件:
1、穗公积金中心海珠责字〔2018〕3号《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黄丽丽,8176元。
2、穗公积金中心海珠责字〔2018〕4号《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李侨丽,66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