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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关于向广州市冬美服装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3-28 15:18:33
来源: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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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广州市冬美服装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查实
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穗公积金中心听告字
〔
201
7
〕17-2号《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罚款
5
万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若要求举行听证,
请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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