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
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广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1项;
(二)行政强制1项;
(三)其他行政执法职权2项。
第二部分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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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许可证、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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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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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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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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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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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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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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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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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0
|
41
|
0
|
0
|
0
|
0
|
0
|
0
|
41
|
190
|
合 计
|
41
|
190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数(宗)
|
行政强制执行数(宗)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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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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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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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存款、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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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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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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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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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896
|
2896
|
合 计
|
2896
|
2896
|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务”、“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务”、“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三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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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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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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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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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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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数
|
征收总金额
(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
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
总金额
(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
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备注
|
||
1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618907
|
住房公积金提取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917782
|
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入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中心2016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41宗,罚没收入190万元。
本中心2016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3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7.32%;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2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中心2016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1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2.44%;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中心2016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2896宗。
本中心2016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宗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中心2016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三、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中心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宗数为3536689宗。
本中心2016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00003%,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宗数的0%。
本中心2016年度其他行政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