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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州市安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送达《限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2-20 09:48:01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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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安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经查,你单位至今未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因现阶段经相关法定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督登字
〔
201
7〕49-2
号
《
限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通知书
》。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若
你单位对《通知书》有异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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