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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这十年|广州市:“按月付房租”保障住有所居

发布日期:2022-11-24 11:11:14 来源:建筑杂志 浏览次数:- 字号: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聚焦地方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十年来的创新举措、典型经验,建筑杂志社隆重推出“住房和城乡建设这十年.地方实践”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广州是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据有关调查显示,现在的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需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阶段性住房困难突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设了“按月付房租”新模式,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展试点:符合租房提取条件且办理了租赁合同备案的缴存人,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并授权该中心将其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转入租赁企业,用于支付其应付的租金。

  搭建服务平台

  实现“按月付房租”业务

  全程网办无感操作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缴存人、租赁企业、租赁管理部门等之间的无缝衔接,租赁企业和缴存人均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足不出户办理业务。网上办事大厅提供刷脸登录服务,可联通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核查缴存人在本市是否有房,可联通租赁管理部门的“阳光租房”平台获取承租人、租金等信息,无需租赁双方提交证明材料。租赁期内缴存人只需申请一次,每月由该中心直接将缴存人租金直接划转给租赁企业,减少传统的提取环节,方便租赁双方,提高了工作效率。

  多管齐下

  “按月付房租”助力解决

  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

  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支付每月房租,不仅可以减小租房压力,还可享受免押金、房租打折扣等优惠。根据目前试点项目的开展情况,平均每个参与试点的缴存人可以节省约6200元的押金,每个月还可以获得近200元的房租折扣优惠。同时,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房需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小户型、低租金的属性高度匹配,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缴存人租房提供了性价比更高的选择,一定程度解决了缴存人租不到房的难题。且目前开展试点的“工改租”项目“继园东”、产业园区改造项目“窝趣西门口”等均交通便利,通勤方便,让广大缴存人在大城市“留得下”“留得住”。

  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大局、立足本职,当年即率先设立保障性租赁住房“按月付房租”试点项目,该模式的优势在于可向租赁方提供优质客户和稳定的租金来源,有利于培育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企业,助力补齐“租购并举”中“租”的短板,解决大城市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针对新的经济业态和市场主体不断涌现、灵活就业人员不断增加的实际,广州进一步将“按月付房租”新模式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积极推动解决新就业状态下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问题。

  2022年6月,以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为契机,加大对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港澳人士的住房保障力度,广州在南沙启动首个“按月付房租”的人才公寓项目——南沙区青俊人才公寓,向来穗就业创业的港澳人士提供优质住房,进一步增强他们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向心力,为促进粤港澳广泛交往、深度融合发挥积极作用。

  创设“按月付房租”新模式,是广州积极构建住房公积金支持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等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式保障体系,解决多层次住房需求的有效举措。“十四五”期间,广州将筹集6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广“按月付房租”模式,为更多在穗发展的人群提供多渠道住房保障,增强他们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

  (来源:建筑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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