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缴存单位与职工:
我市2020-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将于今年11月30日结束,自2020年12月1日起,只有完成了年度调整的单位才能办理新一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业务。望仍未完成调整工作的单位尽快办理,以免因中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相关权益。
特别提醒: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在新缴存年度内保持不变的单位,也需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办理过程中如遇困难,可与我中心下设分中心、办事处、管理部联系。
具体办理方式详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或直接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