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2345/12329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广州公积金率先取消“单身证明”要求

发布日期:2015-10-21 14:57: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上个月,民政局通知,不再需要向单位和个人出具单身证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不再需要提供无婚姻登记证明。只需要出示两证,一个身份证,一个户口本。
    广州市公积金中心从10月13日起,率先推出便民举措。单身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无需再提供“单身证明”,转而由自己签署“未婚声明书”代替。
    随着广州市公布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187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免税缴存基数上限亦相应调整为18561元(6187元x3)。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只要有一项超标,超出部分都需计征个人所得税。(缴存)基数超过社平工资的三倍(即18561元),超过部分需要教个人所得税。还有一种(缴存)比例超过12%,那么超过部分也是要交个人所得税。







                        来源:10月13日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珠江新闻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