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紧紧围绕国家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决策部署,对贷款条件、可贷额度计算、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优化,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助力城镇房屋更新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可贷额度计算方法进一步提级。《办法》对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进行了优化调整,由原来的“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调整为“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0+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账户余额倍数由“8”提高到“10”,使更多缴存职工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二、受益群体进一步扩大。在满足多元化居住需求方面,《办法》在做好购房贷款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的贷款类型,明确了条件、额度、期限等,这一举措与广州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紧密结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的多元化需求。在服务国际人才方面,新办法适当放宽了持有护照的外国人在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在原“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基础上,增加“具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的情形。这一举措有利于广州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和留住国际人才,让在穗工作的外籍人士也同享住房公积金权益。
三、风险防控进一步细化。在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办法》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保障制度行稳致远。建立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及资金净流量情况实施分级预警,确保资金安全平稳运行。
此次修订与今年出台的提高贷款最高额度、优化“商转公”等政策有效衔接,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让制度红利更充分惠及缴存人的系列举措。近年来,该中心持续扩大制度惠及面,不断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力度。对于新购房缴存人,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多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对于已购房缴存人,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政策,有效降低住房贷款利息负担,同时新增老旧电梯更新、原拆原建提取等业务,推动住房公积金从购房环节向“房屋全生命周期”延伸。
当前,广州正加快完善广覆盖、立体式、全周期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体系,制度保障功能不断增强。2025年,广州住房公积金住房贡献率达104.24%,比上年提高6.75%。今年“穗八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实施以来,共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约7000笔、贷款金额约74亿元,受理笔数、金额分别同比增长约44%、55%;以贷款期限30年测算,预计可以为购房人共减少利息支出超5亿元。“商转公”优化政策落地仅10多天,已受理商转公贷款300多笔,贷款金额超3亿元。政策“组合拳”实施效果明显,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