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实施意见》发布后,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停止了吗?
答:只是停止了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非户籍地购房的提取,若户籍仍在老家,回老家买房不受影响,仍然可以提取。
2.问:异地购房原先已经提取过的怎么办?
答:已经成功提取过的或已经向我中心提交了提取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不受影响,可以继续每半年提取一次。
3.问:在广州买不起房,是不是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是,有多种途径都可以提取,比如在广州租房自住的,下岗、失业的,出境定居的,在缴存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房的,离休退休的等等,都可以提取。
4.问:非本市户籍缴存人离职不能提取了吗?
答:是的,需先封存账户,在异地开户缴存满半年后,可以办理账户转移。若缴存人离职后仍在本市居住,且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都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可以提取600元/人/月用于交房租,或者提供租房备案证明及发票提取,最高可提取6574元/人/月,每半年可提取一次。
5.缴存人没有买房,离职又不能提取,那离职后原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就白交了?
答:当然不是。缴存人可以在广州申请租房提取,无需租房证明都可以提取600元/人/月,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还可以办理自动转账,手续很简便。如果离开广州,在外地重新就业的,可以在新就业地开户缴存满半年后,将我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过去,符合当地提取政策的,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