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何要出台本《通知》?
由于部队住房公积金系统与我中心属不同系统,根据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与权利对等原则,退役军人在部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不计入连续缴存时间。
本《通知》规定在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在部队的连续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二、退役军人包含哪些?
退役军人包含转业安置和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官等。
三、连续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的条件是什么?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退役军人在部队的缴存余额已转移到我中心,且在部队缴存的时间与在我中心缴存的时间之间不得有断缴的月份。缴存余额未转入我中心的或者在部队缴存的时间与在我中心缴存的时间之间存在断缴月份的,连续缴存时间不可合并计算。
四、去哪里办理缴存余额转移业务?
可前往我中心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咨询办理(广铁分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处地址详情请见中心官网-业务网点-中心经办网点)。
五、办理转业手续期间可以出现补缴吗?
因工作调动办理手续等原因导致在部队的缴存时间与在我中心的缴存时间之间存在不超过3个月(含)的补缴,由新工作单位开具补缴情况说明,即可视为连续缴存。
六、自由择业退役军人无工作单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自由择业退役军人可以参照《广州市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办理缴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参照《广州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者购房贷款申请指南》。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提供转业(退役、复员)证、本人身份证明、部队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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