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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Z2026012900014
标题:
个人补缴部分已转账,公积金管理中心没到账
业务咨询类别:
缴存
提交时间:
2026-01-29 22:15:22
内容描述:
追缴补缴公积金。个人部分于2026.1.25.26日已转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但管理中心审批没有收到款
回复时间:
2026-01-30 17:44:04
回复内容:

您好!转账后还行办理补缴手续。

网上执法个人补缴操作指引: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执法业务--个人执法补缴--点击案件“查看”--填写:付款银行、付款账户名(姓名)、付款账号(职工银行卡号)--选择收款银行(自动关联我中心收款账户,无需改动,选择其中任一账户即可,我中心银行账户名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将个人应补缴的金额主动转账到选定的“收款银行和收款账号”中--将“付款票据或网上转账截图”拍照上传“扫描”按钮--核对无误后验证--点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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