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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Z2026010700012
标题:
公积金提取问题
业务咨询类别:
提取
提交时间:
2026-01-07 14:57:31
内容描述:
咨询公积金问题: 本人是湛江人,湛江籍户口,在广州工作且购买的是广州公积金,由于本人在湛江购买房产,商业贷,现剩余42万未还,公积金余额有14万。 问题:1.请问我本人是否可将在广州购买的公积金余额共14万,一次性提取出来还房货? 2.全部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回复时间:
2026-01-08 15:39:24
回复内容:

您好!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

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以下指南: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76.html

操作指引链接: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5748038.html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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