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水号:
- Z2025091100022
- 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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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咨询类别:
- 提取
- 提交时间:
- 2025-09-11 21:55:02
- 内容描述:
- 原申请提取房产为夫妻各占50%份额,因一方意外去世,我提取的50%满额后,能否继续申请提取至购房总价?如何操作?
- 回复时间:
- 2025-09-12 17:42:25
- 回复内容:
您好!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90天后,您可以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配偶身故可提供死亡证明)、结婚证及《提取变更申请表》预约前往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银行网点办理取消录入提取比例。
《提取变更申请表》下载链接 http://gjj.gz.gov.cn/xzzx/bgxz/tq/content/post_3476287.html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