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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Z2025062600020
标题:
十多年前离职,没有离职证明怎么提取公积金
业务咨询类别:
提取
提交时间:
2025-06-26 16:59:02
内容描述:
十几年前离职,但离职证明早就不在了,现在在老家,需要提取出来,怎么提取
回复时间:
2025-06-27 17:04:38
回复内容:

您好!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如下:

一、申请条件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申请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三、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3.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提供)

  注:1.中心将通过社保情况核实缴存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核查职工在单位缴纳的社保已停缴半年)2.职工申请时已重新在本市就业的,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四、事项说明

1.办理提取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转入银行账户需为: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银行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1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3.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公证委托他人、监护人办理,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4.未结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存在《提取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情形的,不能办理销户提取。

5.申请人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以原提取情形再次申请提取的,需符合申请时提取政策规定,并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资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

6.申请人在本市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需将多个账户合并后方能办理提取业务。


五、提取业务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

网上提取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提取业务-非住房性消费提取)》1.1异地户口离职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5748049.html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离职证明、劳动仲裁裁决书、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劳动手册,若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社保缴费明细。如您为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经中心联网核查单位社保已停缴半年的,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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