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水号:
- Z2023071900048
- 标题:
- 离职提取公积金
- 业务咨询类别:
- 提取
- 提交时间:
- 2023-07-19 20:50:58
- 内容描述:
- 本人非广州户口离职后想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请问该如何办理,期待您的恢复,谢谢。
- 回复时间:
- 2023-07-20 16:03:36
- 回复内容:
您好!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如下:
一、申请条件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申请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三、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需提供)
注:
1.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经中心联网核查单位社保已停缴半年的可办理。
2.职工申请时已重新在本市就业的,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四、事项说明
1.办理提取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银行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3.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公证委托他人、监护人办理,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4.未结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存在《提取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情形的,不能办理销户提取。
五、提取业务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
网上提取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提取业务-非住房性消费提取)》1.1异地户口离职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5748049.html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