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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Z2019071600035
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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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类别:
提取
提交时间:
2019-07-16 13:51:09
内容描述:
我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什么时间可以提取。
回复时间:
2019-07-16 15:21:31
回复内容:

您好!

       如您符合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可申请提取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二、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三、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注:职工申请时已重新在本市就业的,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四、事项说明

1.军人可提供军官证、港澳台人员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可提供永久居留证做为身份证,提供的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职工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银行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3.职工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由本人申请提取;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公证委托他人、监护人办理,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4.未结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存在《提取办法》(链接:http://www.gzgjj.gov.cn/gzgjj/02.1/201812/e54ec95782554e6895f06b8da00da5cc.shtml)第十九条、二十条情形的,均不能办理销户提取。


五、提取业务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网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

温馨提示:

 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业务(链接:http://www.gzgjj.gov.cn/gzgjj/gjjcx/201901/4fe1d6c9a7db4b29bba326c87282bd16.shtml)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办理网点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

 已在系统登记手机号码的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APP接收验证码登录后设置密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刷脸登录和密码重置功能,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刷脸方式进行登录及密码重置,更快捷的查询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4.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公时间: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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