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缴存
- 标题:
- 首次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如何办理?
- 内容描述:
您好! 委托扣款签订
申请条件:单位可通过委托扣款方式进行汇、补缴资金的划拨,单位成功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后,可以通过中心网站办理汇、补缴业务,同时办理了定期扣款的,每月将自动扣款进行汇缴。
全市十八家银行的账户均可作为委托付款账户,分别为:1.建设银行2.工商银行3.中国银行4.农业银行5.交通银行6.中信银行7.广州农商银行8.广州银行9.光大银行10.民生银行11.招商银行12.平安银行13.浦发银行14.兴业银行15.广发银行16.华夏银行17.邮政储蓄银行18.创兴银行。
(1)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缴存单位后可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办理委托扣款登记。
前台办理:经办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委托扣款登记(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2)办理材料:
①《委托扣款协议(单位)》(一式两联,委托类型为付款授权);
②《委托定期扣款申请表》(原件1份,办理每月定期扣款需提供);
③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
(3)注意事项:
①委托扣款协议签订成功后即时生效;
②单位当前汇缴年月比当前实际年月滞后两个月及以上的,不能办理定期扣款。
③付款银行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按照银行的规定,单位在与中心签订协议后,还需前往银行柜台签订代收协议才能成功扣款。
(4)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添加时间:
- 2025-03-10 14: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