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缴存
- 标题:
- 如何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 内容描述:
您好!变更登记
(一)申请条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登记事项有误或发生变更的,应当尽快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职工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非关键信息变更。
前台办理: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单位或缴存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信息变更(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
1.个人证件号码或姓名信息有误的,需提交: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2)《个人信息变更表》(原件1份)。
注:《个人信息变更表》因单位已注销,或单位虽未注销但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另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旧版公积金卡,并由本人手写个人承诺书(签名加盖指模,需注明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的原因,并承诺本人变更的信息真实有效。今后如发生纠纷,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2.职工变更身份证件件号码或更改姓名的,需提交: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2)身份证件号码(或姓名)变更凭证或户口簿(原件1份,需注明变更前后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
(3)《个人信息变更表》(原件1份;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3.身份证件号和姓名之外的个人非关键信息变更的、需提交: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2)《个人信息变更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4.注意事项:单位经办人代办的,无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经办人代办上述个人信息变更第1、2种情形,另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变更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单位经办人代办上述个人信息变更第3种情形,仅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和《个人信息变更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不能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个人信息变更。
5.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http://gjj.gz.gov.cn/ywwd/zxjbwd/。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添加时间:
- 2025-03-10 15: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