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办的提取公积金热点问题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林婷婷做客我们在线访谈栏目,就大家普遍关心的提取公积金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欢迎林婷婷的到来!
归集部林婷婷:主持人您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林婷婷,有网友问,如果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如何划分?
归集部林婷婷:按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按产权份额划分提取额度;房屋未明确产权份额,且产权人为配偶关系的,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房屋未明确产权份额,且产权人非配偶关系的,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
同时,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该套住房的实际购房支出。
值得注意的是,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月还贷期间,可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扣划。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已足够还款的,不再扣划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主持人:请问孩子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归集部林婷婷:按照广州市现行提取政策,只有房屋的产权人及产权人配偶可以该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主持人:请问装修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归集部林婷婷:根据《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明确“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因此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主持人:有网友问,他今年9月租房提取了部分公积金,现在准备购房,请问需要间隔多久才能去办理购房提取?
归集部林婷婷:以住房消费条件申请提取的,提取申请需与上次提取到账时间间隔满180天及以上。
主持人:有网友问,他之前一直以购房条件每半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为什么最近一次无法提取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归集部林婷婷:当房屋剩余的可提取额度少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者其本人划分的剩余可提取额度少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那么本次提取只能按照剩余的额度来提取,无法提取全部账户余额。
主持人:请问在网上办理提取时提示“该房屋地址存在未注销的提取记录”该怎么办?
归集部林婷婷:该提示一般有以下3种情况:
1.房屋前产权人未注销该住房提取单。该情况可联系前产权人办理提取注销后再申请,或者自己携带提取资料原件预约到经办银行网点前台办理提取业务。
2.该房屋有多个提取人,另一提取人已在网上提交了提取申请。这种情况只需在申请时,选择该房屋已发生过提取并录入提取单编号,系统会自动调出房屋信息,之后根据提示继续填写和上传资料即可。
3.房屋地址未填写详细。该情况需按照不动产权证所示填写详细的房屋地址。
主持人:请问申请提取公积金多久到账?
归集部林婷婷:一般提取审批时间为3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提取资金第二天到账。申请人可登录微信公众号,通过“提取进度查询”,查询审批意见及审批进度。
主持人:请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是否还可以定期提取公积金余额?
归集部林婷婷: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同时办理了商贷按月还贷且仍未结清商业贷款的,可选择继续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或每年提取一次账户余额,直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
主持人:非常感谢林婷婷的耐心解答,今天的访谈由于时间关系就到这里。如果网友们还有疑问的可以到我们的互动交流栏目留言提问,谢谢大家。
二、网友留言
网友赵苇:您好!我们夫妻双方纯住房公积金贷款100万,现在主贷方负责每月的公积金足额还款,另一方的公积金余额能否进行提前还款,如果可以,如何提取出来还公积金的贷款。
归集部林婷婷:可以。由主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系统在还款日会自动划扣两人公积金账户,两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足够提前还款即可。
网友徐天鸿:您好!我原首套房提取限额已到,可否申请第二套房提取业务?
归集部林婷婷:如您第二套房屋符合提取条件的,原提取申请注销后,可再新增第二套房屋的提取。
购房提取政策如下:
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
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
另: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提取不受户籍地购房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