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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2023-0002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3-29
名称: 广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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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广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22年召开1次会议,书面表决4次,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构建业务资金管理分析预测模型试点工作的方案》等16项议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广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设10个部(室),1个分中心,4个办事处,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499人,其中,在编214人,非在编28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27679家,净增单位14668家;新开户职工66.25万人,净增职工12.84万人;实缴单位151706家,实缴职工531.87万人,缴存额1162.0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70%、2.47%、9.77%。2022年末,缴存总额9950.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2%;缴存余额2652.27亿元,同比增长13.4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5家。

  (二)提取:2022年,237.5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47.92亿元,同比增长6.1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97%,比上年减少2.49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7298.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1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2万笔366.4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3.72%、22.84%。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0.78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3.97万笔3659.13亿元,贷款余额2021.6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91%、11.13%、10.7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6.22 %,比上年末减少1.8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7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1970笔12.27亿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3.41亿元,异地贷款余额28.63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5940.09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4952笔96.01亿元,累计贴息4.54亿元。

  (四)购买国债:2022年,未购买、兑付国债,国债余额为0。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38.75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6.35亿元,1年以上定期495.1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7.18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6.22%,比上年末减少1.8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84.80亿元,同比增长12.49%。其中,存款利息21.12亿元,委托贷款利息63.67亿元,其他55.1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40.66亿元,同比增长11.1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6.77亿元,归集手续费0.57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72亿元,其他0.61亿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44.14亿元,同比增长13.71%。增值收益率1.7662%,比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83亿元,提取管理费用1.48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83亿元。

  2022年,应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5亿元,其中,已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亿元,待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542.25万元。应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77亿元,其中,已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亿元,待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77亿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0.87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4.40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2.31亿元,其中,人员经费0.82亿元,公用经费0.061亿元,专项经费1.43亿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9887.0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952.74万元、438.06万元、13496.28万元;番禺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654.4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68.44万元、39.14万元、146.85万元;花都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649.2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90.79万元、33.04万元、225.46万元;从化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388.7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96.13万元、31.90万元、60.69万元;增城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504.8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61.96万元、34.94万元、107.97万元;广铁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051.7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737.34万元、32.92万元、281.4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923.12万元,逾期率0.3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0.87亿元。2022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5.79%,国有企业占8.72%,城镇集体企业占1.23%,外商投资企业占10.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0.1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0%,灵活就业人员占0.48%,其他占0.88%;中、低收入占97.30%,高收入占2.7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1%,国有企业占4.51%,城镇集体企业占0.88%,外商投资企业占8.2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1.5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9%,灵活就业人员占0.91%,其他占5.01%;中、低收入占99.56%,高收入占0.4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7.4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8.35%,租赁住房占11.0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8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02%,出境定居占0.03%,其他占4.1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18%,高收入占3.8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13.18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6.46%,比上年末增加0.8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缴存人购房利息支出63.84亿元。

  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5.08%,90-144(含)平方米占53.57%,144平方米以上占1.35%。购买新房占66.8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35%),购买二手房占33.16%。

  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6.93%,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3.07%。

  贷款人员中,30岁(含)以下占35.60%,30岁-40岁(含)占48.03%,40岁-50岁(含)占13.86%,50岁以上占2.5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0.6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9.36%;中、低收入占98.18%,高收入占1.82%。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4.96%,比上年减少17.0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要求,及时出台《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为稳就业稳经济提供保障。加大租房支持力度,将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月提取限额从600元/人提高至900元/人,增幅达50%,阶段性支持政策累计支持租房提取81.9万人,提取金额53.2亿元。其中35岁以下56.4万人,占比68.9%,提取金额34.7亿元,占比65.2%。2022年底将此阶段性支持政策转为常规政策继续执行。截至2022年12月底,已有148家企业申请缓缴,109家企业申请降比。

  (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全面落实试点工作要求,制定归集、提取和贷款等10类试点服务事项指引,实现线上线下全流程办理,完善归集、提取、贷款和资金核算等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多渠道多平台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做好自愿缴存政策平稳过度工作,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新增开户人数、实缴人数、实缴率等均呈上升态势,稳健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贷款业务。牵头推进2项课题研究,为进一步推广试点提供理论支撑。承办住建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第三次会商会,并进行主题发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开户3.99万人,累计实缴2.57万人,累计实缴金额1.74亿元;累计4231人提取6444.17万元,提取率37%;累计发放贷款26笔、发放金额1019.70万元,试点工作初具成效。

  (三)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2022年,中心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对标落实工作任务,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一是创设并推广保障性租赁住房“按月付房租”新模式。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刚需,积极拓展试点项目,已落地5个试点项目。完成系统改造,实现业务全程办理“零跑腿”“零材料”。通过扩展“按月付房租”项目,着重补齐“租购并举”中“租”这一短板,既可规范长租公寓市场,又从供需两侧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二是继续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计划开售的项目,做好预算安排、政策宣传和业务准备,2022年新受理共有产权住房贷款238笔,金额1.47亿元;全年共发放共有产权住房贷款125笔,金额5489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一是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职工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不高于本市202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二是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照人民银行规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五)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明显。中心连续5期荣获全市政务服务效能指数榜“效能之星”,连续5期总分排名全市第一。

  二是完成“跨省通办”工作任务。提前完成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的“跨省通办”“跨域通办”工作任务,实现“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3个高频事项的上线。2022年线上办理“跨省通办”业务同比增加207%,线下受理同比增加534%。

  三是推动更多业务“掌上办”。通过依托政务智慧“晓屋”终端,率先在全国住房公积金领域上线“云窗口”服务,构建起线上线下云端的多渠道服务体系。中心52个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上线“晓屋”,实现业务“远程办”“就近办”。及时入驻本省、市多级政务服务平台。16项业务接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38项业务接入“穗好办”APP,14项业务接入市政务服务一体机。

  四是实现办事“减材料”。深化数据共享运用,根据住建部三年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开展“减材料”“免提交”专项工作。2022年新增13项电子证照应用,3项材料减免,36项材料免提交和67项服务事项材料电子化运用,电子证照调用次数为同比增长600%。

  (六)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印发《关于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关于推动中心数字化转型的工作方案》,通过制定的26项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明确了中心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工作计划,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涵盖了系统设计、技术引领、效能提升、基础保障等重要方面,助力住房公积金工作管理体制和服务模式的创新和变革。

  二是率先引入OCR电子图像识别技术。在业内率先引入OCR智能识别技术,成功嵌入至核心业务管理系统和手机移动端,实现对首期发票、贷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18项文档、96项关键信息的自动检索和解析,达到关键信息“秒响应、速读取、精准录”,效能提升75%。截至2022年12月底,累计提供28.1万次OCR图像识别服务,为缴存人节约办理耗时8842小时。

  三是积极推动“数字人民币”广州试点工作。印发中心《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探索建立线上、线下全场景数字人民币服务应用场景。开立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实现数字人民币缴存,推动应用场景在广州住房公积金领域成功落地,中心也成为首个提供数字人民币政务服务的市属试点单位。开通移动端办理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全场景数字人民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应用生态。在天河管理部、南沙管理部设置数字人民币专窗。截至12月底,已办理数字人民币缴存业务1702笔,累计缴存金额272.19万元。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中心2022年被广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无烟单位”、被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优秀”。白云管理部被评定为广州市5“A”级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单位、南沙管理部被评定为广州市4“A”级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单位。天河管理部黄咏怡被评为2022年度“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标兵”。

  (八)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2年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11439宗。

  (九)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2年,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没有发生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