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东宝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邓敏怡缴存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期间住房公积金7500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1〕2253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2日
索引号: | 7/2022-0003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05-12 |
名称: | 关于向广东宝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 |
主题词: |
公告
广东宝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邓敏怡缴存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期间住房公积金7500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1〕2253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2日
主办单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20-12345
粤公网安备44010602000798号
粤ICP备05038048号-2 网站标识码:4401000088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