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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2020-0011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0-06-15
名称: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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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15  浏览次数:-

  

  现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15〕1号,以下简称原《通知》)已于2020年6月8日到期,为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贷款政策的延续性,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把原《通知》的有效部分整理形成本《通知》。

  二、《通知》适用范围

  适用于缴存职工购买本市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通知》与原《通知》的主要区别

  本《通知》根据原《通知》整理形成,无新增政策内容。原《通知》中大部分内容已被上级相关政策文件覆盖,本《通知》仅保留原《通知》中“二、(一)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符合下列要求”、“四、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的内容。

  四、退休年龄如何界定?

  退休年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界定。一般情况下,退休年龄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高级专家、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人员的退休年龄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