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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番禺颐老服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9 11:15:1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0月18日裁定受理广州市番禺颐老服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号:(2024)粤01破申637号),并指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梁伟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市番禺颐老服务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市番禺颐老服务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广州市番禺颐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电话:15013397404;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5902-07A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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