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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湘军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9 10:28:2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0月8日裁定受理广州湘军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4)粤0111强清20号),并指定广东良吉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刘星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湘军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湘军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刘星辰;联系电话:15018794996;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建滔广场1703-2)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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