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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日用杂品公司陶瓷工艺分公司南兴营业部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6 15:55:2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8月13日裁定受理广州市日用杂品公司陶瓷工艺分公司南兴营业部强制清算(案号:(2024)粤01清申42号),并指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黄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市日用杂品公司陶瓷工艺分公司南兴营业部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市日用杂品公司陶瓷工艺分公司南兴营业部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18011710666;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第15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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